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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信息部

发布时间:2023-03-06

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红十字会法律、法规;制订、推进、落实浦东新区红十字事业发展规划;制订本区基层、条线和行业红十字会工作指导意见和评估标准;指导本区街镇、居村、学校、红十字医疗机构和团体会员单位开展工作。
(二)依法完善红十字会法人治理结构;发展会员和团体会员单位,建立健全志愿者队伍网络;进一步推进公信力建设,完善红十字会综合监督体系,强化信息公开、透明。
(三)完善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救援网络;加强应急救护培训,不断提高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在群众中的普及率;加强红十字人道救助能力,建立红十字专项基金,拓展人道救助项目,开展市、区红十会联动的人道救助项目。
(四)积极推动造血干细胞、遗体(角膜)、人体器官捐献和无偿献血工作。
(五)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将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素质教育和生命安全教育相结合。
(六)弘扬和传播红十字精神和文化,宣传和表彰优秀志愿者、自愿捐献和优秀红十字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开展公益宣传活动。
(七)参与上级红十字会组织的国际人道救援和国际红十字组织的交往与合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