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首页频道 > 通知公告

关于2020-2024年度上海市红十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25-12-22 下载
  根据《关于开展2020-2024年度上海市红十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要求,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市红十字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表彰一批在红十字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经市红十字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体研究,确定浦东新区的以下集体和个人为拟表彰对象。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
 一、先进集体(3个)
  上海市建平中学红十字会
  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新村街道红十字会
  上海市浦东新区老港镇红十字会
  二、先进个人(11名,按姓氏笔画排序)
  叶  萍(女)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人民政府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东康名苑居民区支部委员会副书记
  李  健      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利医院副院长
  李  勤(女)上海市浦东新区红十字会二级调研员
  杨  瑛(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医院社工部(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
  吴永伟      上海市第七人民医院医务部副主任
  余立成      上海市浦东新区合庆卫生服务中心综合保障科 科长
  陆佩莉(女)上海市浦东新区塘桥街道办事处宁阳路居民委员会党总支书记
  陈蓓娜(女)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办公室主任
  黄黎霞(女)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解文娟(女)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
  薛志鹏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讲师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9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浦东新区红十字会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58507335
  传真:021-50342774
  电子邮箱:pdxqhh@163.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228弄11号
  邮政编码:200126

上海市浦东新区红十字会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