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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党费收缴与管理

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11-09-16 下载

浦东新区红十字会党支部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费和基层党建经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细致地从2006年1月至2010年12月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进行检查。

自觉交纳党费是一名党员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收缴和管理好党费又是党支部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平时加强党员对党性的教育,组织学习《党章》中的党费对党员管理的要求、按照规定严格计算党费缴纳的数额、党费计算的依据、党费交纳的时间。收缴党费由专人负责每月按时收缴管理。做到责任到人,有力的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有收据存根,党员有交纳党费收据,党支部上缴党费有收据凭证。做到党费帐簿规范合理,执行严格的交费登记程序,同时保存好上交党费的所有票据,以便于随时核对和上级党组织检查。对提留的部份党费存在“红十字会党支部爱心卡”上。如开展活动使用时,支部提出活动方案,预算使用经费数,必须经党支部书记批准,两名以上党员证明,发票齐全,财目清楚,在党员大会上通报使用情况。要求每半年向全体党员通报党费上交、提留、使用、管理情况。年终在公示栏公示,向全体党员通报党费管理详细情况。

浦东新区红十字会党支部5年共计收缴党费20201.6元,上交上级党组织16465.8元,支部开展活动使用2455.00元, 2010年末累计结存数1280.8元,存在上海银行“红十字会党支部爱心卡”上。

浦东新区红十字会党支部 刘和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