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红十字会出台会费管理细则
以规范束管理
浦东新区红十字会出台会费管理细则
2012年起,浦东新区红十字会系统会费收缴使用有了更为科学、规范、有效的管理办法。
“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及上海市红十字会有关规定,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结合浦东新区红十字会工作实际,在原有会费管理办法基础上制定。共分总则、会费的收缴标准及程序、会费的管理与使用、附则四部分,对个人会员、团体会员等不同对象交纳标准及交纳途径做出规定。对于会费的管理和使用,“细则”明确指出,新区各级红十字会收取的会费必须应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以及开展与红十字会宗旨相一致的各项活动。
浦东新区红十字会始终坚持“两公开两透明”。对于会费管理,“细则”规定,会费收缴情况要及时张榜公告,开具合法收据,并建立收支明细账目,独立核算。各级红十字会每年向理事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按规定进行审计。
为保障“细则”的合理性、科学性、规范性,浦东新区红十字会多次下发《上海市浦东新区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各基层红十字会及新区红十字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征求意见建议,并经新区红十字会第三届第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
据统计,2011年1-11月,浦东新区红十字会共募集资金1765.24万元,受益弱势群体38251人次,资助金额1761.10万元。会员411471名,会员家庭60115户,志愿工作者7431名,收缴会费1438173元。
浦东新区红十字会 吴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