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红十字会召开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座谈会
喜迎国庆 共话发展
——上海市红十字会召开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座谈会
9月29日下午,上海市红十字会在机关会议室召开座谈会,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
会议由上海市红十字会党组副书记熊仿杰主持。上海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马强,副会长李明磊、孙大红出席了会议。来自市、区(县)红十字会的20余名离退休干部、共产党员、工会委员、共青团员及民主党派代表应邀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大家最大的感悟就是,新中国成立六十年来,各个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伴随着国家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上海红十字事业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良好形势:区(县)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基本理顺,工作条件、人员配备及开展工作的能力有了明显的改善和提高;造血干细胞与遗体捐献工作已步入规范化的管理轨道,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深受市民的欢迎,保障功能正在逐步加强;帮困工作从“千万人帮千家”提升到“千万人帮万家”,人道的温暖送到了千家万户;救灾能力越来越强,募捐款项也越来越多;2008年上海市政府还把市红十字会的现场初级急救培训工作列入了政府实事项目之中。在经历了2005年的印度洋海啸、2008年的南方冰雪灾害及“5•12”汶川大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的严峻考验后,上海市红十字会的社会影响力有了显著的提高。
座谈中,对未来上海红十字事业的发展,很多同志结合自己的体会与思考,从各自的角度提出了不少的宝贵建议,如:以品牌项目为抓手,推动红十字会各项工作发展;着眼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好新五年规划要求,力争使上海红十字事业有新的更大发展等等。
座谈会结束前,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马强作了讲话。他首先代表会领导和机关向为上海红十字事业发展付出艰辛劳动、作出积极贡献的广大专兼职人员、会员、志愿者、离退休干部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他指出:前不久闭幕的上海市红十字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是上海红十字事业发展史上的一次重要盛会,大会制订的《上海市红十字会2009—2013年发展规划纲要》是今后五年上海红十字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要贯彻好大会精神,实现新五年奋斗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四项原则:一是坚持依法建会、依法治会、依法兴会;二是坚持科学发展,把国际红十字运动“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普遍”七项基本原则的理念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三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人道救助领域的政府助手作用;四是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改善易受损人群的生活”作为红十字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后,马强同志强调指出:今后五年,是上海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希望全市各级红十字会组织、广大专兼职人员、会员、志愿者们在市委、市政府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领导下,励精图治,勇于开拓,为推动红十字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