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评估机制,促进学校红十字工作开展
新形势下,学校红十字工作抓手是什么?怎样才能实现常态管理?日前,上海市红十字会联合市教委,在多方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下发了《关于实施上海市学校红十字工作评估的通知》(简称《通知》),对此予以了回应。
近年来,上海市红十字会坚持将学校红十字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战略性任务来抓。2009-2012年,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与教育部文件要求,全面开展了红十字工作“达标校”、“示范校”建设,共有303所学校成为红十字达标学校,74所成为红十字示范模范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成为了培养青少年人道素养、学习人道服务技能、提升国际人道视野的重要载体,红十字文化成为了校园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目前,本市学校红十字会平均建会率保持在90%左右,部分民营学校也建立了红十字会。红十字青少年会员总人数达到了59.93万人。
2013年8月,本市纠风办按照《关于公布本市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的通知》(沪纠办〔2010〕5号)精神,认为本市学校红十字创建活动不属于保留项目范围,应予撤销。为使学校红十字工作保持原有的活力,上海市红十字会通过广泛调研,及时制订下发了《通知》,明确了高校、中小学校红十字工作评估标准,用以指导并规范本市学校红十字工作。
新制订的评估标准与原来达标校、示范校标准相比,主要有四个方面的不同点:一是对整个框架进行了调整,分为基础工作和专项工作,另加附加项目;二是基础性工作的分值作了调整,看似权重小了,但实际上要求高了;三是项目的分值更加细化,有梯度,便于对照、评估;四是工作要求更加切合学校实际。
参加预评估的学校普遍反映,评估标准的制订,有利于学校红十字会加强组织建设、科学规范管理、拓展工作内涵、丰富活动载体、培育特色品牌;有利于学校开展人道传播、健康促进、志愿服务,引导青少年参与人道事业。
来源:上海市红十字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