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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红十字会关于2025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说明

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26-03-11 下载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802)第十八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予以公示。现将2025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经自查,截至20251231日,我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

  特此说明。

 

 

上海市浦东新区红十字会

2026311





附件: 上海市浦东新区红十字会关于2025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说明.pdf